各会员单位:
现将《浙江省节能技术(产品)推广导向目录》第六批候选名录的通知,以登在协会网站上,凡需要申报的会员单位,请按以下文件指引内容申报。
深圳市节能协会
2010年2月1日
关于征集《浙江省节能技术(产品)推广导向目录》(第六批)候选名录的通知
各市经贸委(经委)、县(市、区)经贸局(经发局)、省能源监察总队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》和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,积极推动节能技术(产品)的社会化推广应用,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第六批《浙江省节能技术(产品)推广导向目录》侯选名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重点:
(一)以工业、建筑、交通领域为重点,围绕我省十大节能降耗工程的节能技术、产品,适当兼顾宾馆、饭店、大型百货(超市)、学校、医院及其他公共领域;
(二)以光伏、风电、生物质能、潮汐能、光热、地源热泵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为重点的节能技术、产品;
(三)基于能源信息化网络平台,面向用能单位和政府节能主管部门的能源系统(实时监测、决策支持)管理软件和关键技术。
二、申报条件:
(一)依照企业(单位)自愿申报的原则,凡要求纳入《浙江省节能技术(产品)推广导向目录》的节能技术、产品,由生产厂商或中介代理(代销)企业(单位),于2010年3月31日前,按相关程序向我委申报。
(二)申报企业(单位)需提供的资料:(原件或复印件)
1、《浙江省节能技术(产品)认定申请表》(见附件,网上下载地址:http://www.zjesc.gov.cn)
2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;
3、省级以上技术(产品)鉴定证书(包括法定检测、检验机构出具的性能、质量、安全、节能等检测报告);
4、技术(产品)知识产权证明(或代理证书);
5、国内三家以上用户产品使用报告;
6、经国家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(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书)。
三、申报组织及管理
(一)由各市、县(市、区)经贸部门会同相关部门,按要求组织、遴选,初审后汇总上报我委;
(二)我委将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,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;
(三)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技术(产品),在浙江省能源监察总队网站“http://www.zjesc.gov.cn”上公示20天无异议后,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一起公布《浙江省节能技术(产品)推广导向目录》(第六批);
四、申报材料受理委托单位:浙江省能源监察总队
联 系 人:钱迟、吴冰,
联系电话:0571— 88829666、88835666,
手机:13588869889、13588116229;
地址:杭州市河东路249号 邮编:310014
附件:导向目录申报表格.doc
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